【导读】2021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考调) 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6日。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考调) 招聘,2021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考调) 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南组通〔2019〕5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下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满5年的事业干部或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并完全符合《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须具有学士学位。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6)具有5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及以上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的。
(三)其他条件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公开考调岗位和名额
考调岗位:管理9级及以下,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四、考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6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邮箱:nczbjllc@163.com。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能证明本人在编在岗身份的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扫描件(用于办理《笔试准考证》)。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笔试资格审查(初审)。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