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下半年南充市教育考试院(考调) 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2日。南充市教育考试院(考调) 招聘,2021下半年南充市教育考试院(考调) 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教育考试院面向全省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从事国家招生考试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各类国家级招生考试工作(见附件2)。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3周年及以上的事业干部或具备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的人员,并完全符合《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南充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11日)。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5)1986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3周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者。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其他条件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四)考调岗位:考调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
三、报名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教育考试院综合科(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新区1号楼240房间)。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能证明本人在编在岗身份的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笔试准考证》)。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的各项内容。
6.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由南充市教育考试院在报名时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调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开考比例
结合单位实际,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
(三)准考证领取
已报名的报考者,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南充市教育考试院综合科领取。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