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凉山州人大常委会(考调)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11月30日。凉山州人大常委会(考调)招聘,2021凉山州人大常委会(考调)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调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自愿放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资格证明等所载学历、专业名称、资格等,应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资格条件要求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报考者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9日。(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至30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西昌市三岔口南路15号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保科(110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贴照片)。报名表须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州级机关考生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和所在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同时写明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时间,并盖章(未写明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时间的报名表视为无效)。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编制卡复印件(须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2份;
(5)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6)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需提供自愿放弃身份的承诺。
(7)事业人员需提供自愿低聘的承诺。
(8)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有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证明(须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调整,但最低不低于3: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终止本次考调工作。
(4)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于2021年12月10日(8:30-17:30)在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保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无人递补造成空缺的,所有有效笔试人员(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除外)均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考调领导小组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