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考调)招聘4人,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6月10日。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考调)招聘,2022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考调)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试选调(以下简称“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调入后需放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身份,进行事业人员聘用登记。
二、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为管理九级岗位,考调名额4名,具体详见《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最后一日。
3.大学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5.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3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已立案,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到6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广场西路4号广电中心2112室。报名时须交贴好照片的《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或《宜宾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鲜章,注明经办人以及是否与原件一致),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环节开展,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注:经费来源须为“收支统管、全额保障”),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调聘后被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除名处理,解除聘用合同。
(二)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考调名额与考调岗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考调名额。
(三)综合测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机关党委(人事科),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当日,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防疫信息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
2.面试。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保持通讯畅通,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防疫信息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本次考调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小组如实提交考察报告,由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研究确定等额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经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批准同意,可适当延期,但是必须在体检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视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单位顶岗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公示程序,试用期满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单位工作的,仍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视情况由本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试用期满合格的,经研究后确定为拟调对象,对拟调人员在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事项,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的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