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的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1.选调职位类别:基层工商所工作员;
2.选调职位:科员;
3.选调名额: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章的回避规定;
3.具有本公告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5.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工作须达到规定年限。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尚未期满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司法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 月18日至 12月 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股(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395号,联系电话:0832-203587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近期两寸彩照3张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内江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并张贴照片⑤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⑥工作简历1份,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能力证明材料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内江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时间。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后果自负。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若报考人数不足,则取消选调计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被考察人选符合我局工作职位需求后,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我局可根据考生面试、考察情况,增减、递补或者取消选调计划。
(四)体检
统一组织到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若参检人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需要在考察人选中递补。
(五)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工资等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六)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人员在一个月内试用合格,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联系人:袁 杰 联系电话:0832—2035879
内江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