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名额及职位 公开选调名额为21名,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第一期洪雅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洪雅县外纳入编制范围的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身份, 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职位表中的条件; 3﹒必须具有与选调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7年5月5日。 三、选调程序 (一)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25日。 2﹒现场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公务员管理股(404室);联系电话:028-37410296。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经所在单位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5)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县人社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县人社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评和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县人社局组成考评考核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统一进行,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考评,按选调职位等额提出考核人选。县委编委办组织考核,考核采取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选调候选人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公示 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资格。 七、调动 选调人员报县编委会审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本次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7410296。
附件:1﹒2017年第一期洪雅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洪雅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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