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不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公开遴选(考调)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职位及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全市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105名(其中:公务员2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报考人员须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且为2015年2月 20日前正式进入七类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2月20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科级领导职务报考机关、参公单位的,以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考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2月20日之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报考机关、参公管理单位的,须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须具有国家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现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须现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近三年内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近五年内被辞退公职的人员;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人员;
6.与报考单位相关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考调)方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相关资料: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有效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报考科员职位的,应提供自愿放弃原职务层次任职的书面承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结束后,用人单位将《2017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统计表》(盖章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和考生报名相关资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资格审查合格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50元考务费。确认缴费的,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4:30-17:00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雅安市雨城区桃花巷6号)领取。
(三)职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考调)计划。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3︰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若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面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面试结果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占综合成绩的20%。达不到差额考察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遴选(考调)考试同类职位中(分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和事业人员职位两类)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各用人单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动人选。对认定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确定拟调动人选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六)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适应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852153(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224041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222337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此次遴选(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236069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
1.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