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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人

2019-12-06  |  来源: 江阳区人民政府

【导读】2019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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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考调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考调单位

岗位

考调名额

招考对象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

文秘岗位

2名

公务员

泸州市江阳区档案馆(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代管参公单位)

文秘岗位

1名

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二、考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作风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报考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文秘岗位的,须进入公务员系统工作三年及以上;报考泸州市江阳区档案馆文秘岗位的,须进入参公管理或公务员系统工作三年及以上。以上报考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最后一日(2019年12月13日)。

(二)岗位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热爱文字综合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2.未满规定的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

3.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8楼826室(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联系电话:0830-3127905。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考调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考试通知书

1.资格审查

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③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

2.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3.领取考试通知书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在考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的,电话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将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文稿写作水平。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或考生自身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可递补1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及考察等情况,拟定考调人员名单将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有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公示期满,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调入

公示期满后,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参加考调的违纪违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考调过程中的一切公开事项均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调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试通知书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考生提供,请妥善保管。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0-3127905、3123666(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30-3123741、3123811(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

附件: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content_5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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