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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巴中市巴州区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34人

2020-04-16  |  来源: 巴中建党

【导读】 2020巴中市巴州区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34人,报名时间为2020420日至43018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遴选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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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巴中市巴州区区级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巴中市巴州区2020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其中: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24名,事业人员8名,机关工勤2名。具体单位、职位(岗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详见职位(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人员面向区内外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人员选调(聘);机关工勤面向区内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选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业务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职位(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报考事业岗位的,需具有聘用或转聘到相应岗位的资格条件;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5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报考所有岗位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限报考事业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5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应参加考核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6.职位(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要涉密人员等其他不宜参加选调(聘)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420日至4301800。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的请将报名邮件发送至bzqgwyg@163.com,联系电话:52297515229712;报考事业人员岗位的请将报名邮件发送至1439684641@qq.com,联系电话:5237613。资格初审情况将通过邮箱反馈报考人员。

报名邮件中需提供的资料如下(需为PDF格式或图片格式):

1.规范填写的报名表。报考者根据职位(岗位)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岗位),下载《巴中市巴州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其他相关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所设职位(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等的原件或扫描件。

本次选调(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聘)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与选调(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选调(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选调(聘)职位(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选调计划。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1科,分值100分。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省市区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巴州党建网(www.bzqwzzb.gov.cn)另行公布,同时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报考者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巴州党建网(www.bzqwzzb.gov.cn)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巴州区委组织部提交申请。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聘)职位(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职位(岗位)选调名额,综合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中有效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比例的选调(聘)职位(岗位),按照不低于同类岗位(职位)考察对象的面试最低分数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各选调(聘)单位负责实施。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聘)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个人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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