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凉山州雷波县机关事业单(考调)招聘33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12月29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考调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其中行政单位2名,参公单位3名,事业单位28名,具体情况详见《雷波县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公务员身份、事业人员身份;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28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和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个别岗位除外,详见《岗位表》);
4.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雷波县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4室。
(三)报名事宜:报名时,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雷波县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公务员录用文件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事业人员聘用文件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编制卡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2张;
8.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9.《岗位表》中有其他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四)缴费
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五)岗位调整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须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调整。
(六)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考调其他环节还需使用,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调只进行笔试,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一)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笔试地点:雷波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排名于2024年1月20日前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体检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调全过程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的情况,确定拟调入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坚持“编制对等、薪随岗变”的原则,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与回避
考调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考调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考调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雷波县纪委监委:0834-8821131
雷波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4-8821546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4-8821176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标题: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bx.gov.cn/xxgk/jbxxgk/rsxx/zkxx/202312/t20231222_2604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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