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下半年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考调)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8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市教体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对全市教育科研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和教学质量过程管理,具有教育研究、教学指导、监测评估、决策服务咨询等职能,为绵阳市教育质量提升作出重要贡献。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拟面向社会直接考调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名额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范围为全国在编在岗的高中英语教师或高中英语教研员。
考调名额1名,招聘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4.须与考调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
5.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办理说明。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
绵阳市一环路东段56号604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粘贴1寸标准证件照;或是插入电子档照片,彩色双面打印)。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附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考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公布名单。请报考者注意网上查询。
四、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专业面谈、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三个环节。
(一)专业面谈
专业面谈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教研能力等。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谈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面谈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若报考人员不足3人者,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专业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笔试和评课。
1.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10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评课
主要测试考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理解、把握、评价和指导能力。评课时间共计50分钟,其中观课40分钟,评课1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40%+评课×20%+综合面试×40%,按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最后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其它
1.考试时间:本次考调分两轮进行,第一轮进行专业面谈,第二轮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56号)
3.考试结果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公布。
五、体检、心理测试
(一)体检、心理测试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结果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测试及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心理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检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四)体检及测试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通知。
六、考察
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对考调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后,报主管部门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及调动
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合格者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考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此次考调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八、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考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已经调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调负责人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程序等由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公开考调咨询电话: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0816-22943622294357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标题: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2023年下半年考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0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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