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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攀枝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7人

2025-07-01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攀枝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攀枝花市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名额共7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职位情况详见《攀枝花市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省属驻攀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县(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现职1年以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且任现职1年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要求、工作经历、任职资历等条件。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3.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截止报名首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月份。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7月8日上午8:00,逾期不再补报(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下载《2025年度攀枝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如实、准确填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选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公开选调+姓名”)。各选调单位的邮箱及联系方式见《职位表》(附件1)。

3.相关资料。将《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学位的)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大小在30KB以下)。

4.其他事项。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选调单位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后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选调单位。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选调单位负责,对照选调公告的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向报考人员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员。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25年7月21日至7月24日登录报名邮箱查收准考证并自行打印,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上公布。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按选调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选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各选调单位发出《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试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在攀西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差额考察

体检和差额考察于面试后1月内进行。

面试结束后,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

体检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在各选调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选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各选调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各选调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选调单位决定考察人选是否进入顶岗试用。

(七)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于体检和差额考察后的1月内启动,时长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由各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讨论决定

各选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体检、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选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和任职

各选调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在攀西人才网、本单位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任职培训

各选调单位对新选调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攀枝花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新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公务员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选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市级相关选调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12-3350424

市人事考试中心  0812-3325008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2-5176330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5年7月1日

 

 

原文标题: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关于攀枝花市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1cc08e043d344af899f7001969f696c4?t=56

 

附件:

1.攀枝花市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攀枝花市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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