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泸州市属事业单位(选聘)招聘39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9:00至2月2日18:00。泸州市属事业单位(选聘)招聘,2021泸州市属事业单位(选聘)招聘。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遴选考试网获取。
泸州分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华润万象汇1号楼空中商铺3单元7层(四川银行楼上);电话:0830-2391660,1916186817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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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季度拟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试选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2月2日。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选聘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至2021年1月27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聘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选聘实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9:00至2月2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