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四川泸州“三支一扶”招募高校毕业生67人。网上报名(7月7日—7月13日)。泸州三支一扶招募,四川泸州三支一扶招募,四川泸州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四川金标尺教育(总部)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87号院(牛王庙地铁A口出,至阳光新业旁);电话:028-87055580、1803065048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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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募数量和岗位
2020年全省新招募1516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其中:
“支教计划”招募201人,到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服务;
“支农计划”招募502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服务;
“支医计划”招募598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
“扶贫计划”招募215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服务。
二、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支医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三支一扶”招募在岗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招募岗位(6月28日):招募岗位于6月28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7月7日—7月13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3日17:00。报考者登录报名页面后按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提示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截止后,照片上传功能同时关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三)资格初审(7月7日—7月14日):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4日17:00。7月7日至7月13日17:00期间,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7月13日17: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8月4日—8月7日):报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4日至8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相关页面,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笔试(8月8日):笔试时间为8月8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设置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8月25日):笔试成绩于8月24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25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8月30日—9月5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四川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具体权重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八)体检(9月6日-9月7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九)确定人选(9月9日—9月11日):拟招募人员名单于9月11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十)签定协议(9月22日—9月23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十一)岗前培训(9月24日—9月28日):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
(十二)正式上岗(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