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广元市昭化区教师资格认定及报名时间。广元市昭化区教师资格认定,2020广元市昭化区教师资格认定及报名时间。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教师招聘网获取。四川金标尺教育(总部)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87号院(牛王庙地铁A口出,至阳光新业旁);电话:028-87055580、18030650482(微信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后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现将我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受理机构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昭化区,具有《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中国公民。
(二)受理机构。昭化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资格种类相应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9月11日至9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2020年10月15日以前在二级乙等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现场确认。
1.时间和地点。申请人按资格认定权限于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到昭化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2.所需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并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四、温馨提示
1.申请人应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随时浏览昭化区人民政府网,查询个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需求帮助咨询电话:0839—5572123(广元市教育局),0839—8724345(昭化区教育局),17790360919(王老师)。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0年9月9日
原文标题: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cnzh.gov.cn/News/Detail/20200909155803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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