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遴选考调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1广安市公务员(选调)招聘10人

2021-08-30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21广安市公务员(选调)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13日广安市公务员(选调)招聘,2021广安市公务员(选调)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安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

二、选调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我市市属(管)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或集团公司管理的下属一级子公司班子成员2年以上,县(市、区)党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年以上的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任职资历可放宽到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个人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13日(工作时间内)。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免冠1寸证件照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岗位聘用或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到指定地点(附件3)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位。

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照选调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岗位和专业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川人事招聘考试中心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