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邛崃市委党校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5月26日。邛崃市委党校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2021邛崃市委党校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为进一步优化邛崃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教师队伍结构,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成都西部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精神,我市拟面向普通高校和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3名。本次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就读学校须为列入《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同时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2021年12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二、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中共邛崃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决策咨询成果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签批、或被省级及以上内刊采用的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6.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潜质,能履行岗位职责。
7.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8.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9.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现已是邛崃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5月26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邛崃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lswdx@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以“姓名+毕业院校”命名,如“李四+四川大学”,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28-88766037)。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2016年以来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询课题、对策研究成果)。
(2)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习成绩单;在校学籍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收到报名资料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并于2021年6月1日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本人签字)、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预计于2021年6月1日前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ionglai.gov.cn/)中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