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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招人员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2020-01-21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19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招人员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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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9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教育电视台)、四川教育报刊社、四川省国际交流服务中心3个直属事业单位2019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时间和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023日(星期一)上午800在四川省电化教育馆(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42号)门口集合。未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标准。

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教育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四川教育报刊社、四川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按《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4.参加体检的考生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

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教育电视台):028-86726266

四川教育报刊社:028-86124116

四川省国际交流服务中心:028-86135015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028-86110025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9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20120

          原标题: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news/content.aspx?nid=18715&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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