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上半年四川财政厅招聘工作人员21人,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10∶00至5月19日18∶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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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财政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 |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
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16号 |
负责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制订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省财政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和推广应用;组织财政数据的优化和应用;承担财政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规划和建设。 |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
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其中,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应为2020年5月15日(报名第一日)前。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