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上半年凉山会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7人,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5月21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校区地址:西昌市海滨路老海亭正大门右侧 联系方式:0834-2163678、1898157756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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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hd.gov.cn/]和“会东人社”“先锋会东”“健康会东”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21个,招聘人员57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5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会东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四川省”“凉山州”是指:截至2020年5月15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凉山州户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等(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2020年5月15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者应具有与岗位完全相符的资格、条件等要求,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5月15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和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确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毕业的,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适当延后),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5月21日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录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时若遇技术问题的请咨询考生之家网站所留电话号码或qq号。
网络报名时请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未留、留错或联系不畅的,后果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