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攀枝花市仁和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攀枝花市仁和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14人,2021攀枝花市仁和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仁和区人才队伍结构,培养造就一支适合仁和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区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www.screnhe.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21年事业单位春季赴高校招聘(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考生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需求专业”两栏要求完全一致。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021年3月25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预计4月初在成都招聘,4月10日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详细报名时间及地点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上另行通知。考生持“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攀枝花市仁和区2021年事业单位春季赴高校招聘(引才)报名表》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在校期间全部课程目录及成绩或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4)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奖惩证书等)复印件;(5)个人自荐材料。注:请应聘者将以上要求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如在昆明理工大学招聘报名点已招满的职位,成都招聘报名点不再进行招聘;如在成都招聘报名点已招满的职位,西北大学招聘报名点不再进行招聘。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各岗位招聘名额可少于公告公布的名额,也可不招聘。
因疫情影响等因素,凡报名点学校有禁止外校考生入内报名的,我们在校外另设一个报名点,详细地址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看应聘自荐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通知参加考核。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1.采取面谈、考核、试讲等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为100分,报考考生总成绩=考核成绩。
3.①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签订意向协议书,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②引才岗位未形成竞争态势的,意向人选面谈或考核成绩不低于80 分,才能被确定为体检对象;
③引才岗位形成竞争态势的,一般按照意向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④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考核通过,因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区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