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招聘11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 6月16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招聘,2021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社会招聘网获取。
为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的需要,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服务,经华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人民调解员(含后备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3.具有一般计算机操作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
4.报考人民调解员(后备人民调解员)岗位需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需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5.以本地户籍为主,人民调解员(后备人民调解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6月9日至2003年6月9日期间出生);社区专职网格员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0年6月9日至2003年6月9日期间出生)。优先及放宽条件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学生。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公信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职位、数量、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 6月16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阳区渡溪路268号华阳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冶珺姣、罗益。
咨询电话:0830-3700167。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和《考试报名表》1份。
(五)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华阳街道办事处统一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卷面满分100分,考试范围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华阳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锦绣华阳”进行公布。
(二)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后在华阳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锦绣华阳”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若均不具备优先进入体检程序,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的最后并列成绩人员名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华阳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锦绣华阳”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政审
华阳街道办事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五、工资待遇
人民调解员(后备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待遇参照现有街道同类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有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有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阶段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此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转正后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下载:
2.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1日
原文标题: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fdbf92f721aa40a3a8f0ffcfe06e2f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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