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下半年巴中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8人。巴中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2021下半年巴中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范围
(一)招录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录范围
面向全国招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0周岁(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身体条件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共招录8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巴中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相关流程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中的“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要求以及本次公招所设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登录,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意见由巴中市公安局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请报考者于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考生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0月14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巴中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附楼三楼,联系电话:0827-5261628)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巴中党建”网站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务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面试流程
(一)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职位(含法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加分政策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报考非面向英烈子女招录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南江县公安局(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巴中市其他公安机关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巴中市公安机关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报考者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巴中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33号;联系电话:0827-5818680)。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定于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上午。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12月30日前在“巴中党建”网站上公布。由于全省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2022年1月10日前,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同意,可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通过“巴中党建”网站予以公布。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所在院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公招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