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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内江市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11人

2021-10-13  |  来源: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21下半年内江市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11人。内江市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2021下半年内江市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录〔2021〕118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同时发布)如下。

一、考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录对象

考录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0周岁(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招收范围

所有职位均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1名,具体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日上午8:00(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警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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