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下半年甘孜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行政系统)资格复审公告。甘孜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行政系统)资格复审,2021下半年甘孜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行政系统)资格复审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及成绩查询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考生笔试成绩采用点对点查询方式公布,即每位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2月10日至16日(上午9:00—12: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甘孜州司法局(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木雅路961号,甘孜州司法局办公楼5楼507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甘孜州司法局0836—2811645;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0836—2868702。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应当提交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结果(打印含二维码的查询结果页面)。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
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交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2月18日至20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录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信息表中所填电话畅通。
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因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录用职位数1:3比例,故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只需要现场交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14天内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
2.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凭面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才可以参加面试。
(四)来自国外和港台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三)款要求执行。
(五)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其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面试后再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由考点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九)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甘孜州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甘孜州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在面试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6—2868702。
本公告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司法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28日
原文标题: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司法局 关于2021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资格审查 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6112.html
附件:
1.2021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2021年度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