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下半年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系统)体检公告。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系统),2021下半年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系统)体检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2021年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2022年2月25日发布的《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检法司”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二、体检时间
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8:00前到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号)二楼第一审判庭集合。非因不可抗原因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体检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如未上交,按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体检当日应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川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到地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体检当日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如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直辖市所在县(区)其它乡镇(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体检;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和直辖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隔离管理或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5.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等信息。
6.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服药等)8-12小时。
7.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8.体检费自理(约500元,按实收取,请自备现金)。
9.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1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四川省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a7f38ad346fe4b9c9c27b5c913cc70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