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下半年阿坝州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及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阿坝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阿坝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及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宜
(一)体检对象
1.人民警察:根据《阿坝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本次进入体检对象5名。体检人员名单已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公告,请在网站“成绩查询”栏中自行查询。
2.法院系统:根据《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本次进入体检对象7名。体检人员名单已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公告,请在网站“成绩查询”栏中自行查询。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22年3月3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3月2日16:00到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汶川县园林路8号)报到。
(三)体检标准和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对体检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及公安部相关规定中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领取、填写《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考察期间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其他事宜
1.体检和考察工作同步开展,任何一环节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根据《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法院系统递补相关事宜按照《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执行。
2.考生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500元/人次),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4.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5.体检当天不得由除工作人员以外的其它人员陪同或随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7-2828307。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2023年2月28日
原文标题:阿坝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及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体检和考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bzzg.gov.cn/abzwzzb/c106735/202302/8b8b8f8e71fc415193dde41b68ee8ca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