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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南充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递补体检公告(一)

2023-06-14  |  来源: 南充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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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南充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

南充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部分职位,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现按公告精神,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中递补1名的岗位26211006、26211050、26211052、26211053、26211065、26211074、26211093、26211115、26211149、26211168、26211205、26211244、26211245、26211270、26211275、26311002、26311180、26311268;递补2名的职位26211278。进入递补体检人员以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委组织部(0817—2701663)。

二、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8:30。

2. 体检地点:体检当日上午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8:30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寸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一张,到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惠民街147号安居苑旁)报到,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由医院据实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皮箱等大件物品。

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杨老师 0817—2668592

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唐老师 0817—2729816

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      王老师 0817—3350037

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      张老师 0817—3813269

阆中市委组织部            李老师 0817—6300234

南部县委组织部            赵老师 0817—5523636

西充县委组织部            李老师 0817—4559133

仪陇县委组织部            罗老师 0817—7883478

营山县委组织部            陈老师 0817—8293229

蓬安县委组织部            王老师 0817—8882873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3日

 

原文标题: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8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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