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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戒毒系统招录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2020-03-13  |  来源: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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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将2019年下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等规定,确定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安排在省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以招录单位的电话通知为准。

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体检标准

全省戒毒系统本次招录的所有职位均为人民警察职位。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了本次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所有考生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体检前三天应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及油炸食物。同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饮)8-12小时。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10.请考生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工作。

三、咨询电话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028-87531971 

附件下载:

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2020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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