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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乐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 (含基层选调生、定向招考、四级联考和政法系统)进一步检查、补检和待结论考生体检结论公告

2025-03-28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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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2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基层选调生、定向招考、四级联考和政法系统)进一步检查、补检和待结论考生的体检工作已于3月25日、26日进行,现将体检结论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本次体检缺检2人(职位编码26210066、26310138),本次体检“待结论”12人(考生体检序号:女A6组1号、女A6组8号、女B1组4号、女B4组10号、女B4组12号、女B6组11号、女B6组16号、女B6组7号、女B7组17号、女B8组15号、女B9组6号、男B5组8号)。

体检结论为“不合格”5人(考生体检序号:男A7组18号、男A11组5号、女B1组1号、女B3组18号、女B4组19号),其余进一步检查、补检和待结论考生的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待结论考生体检安排

本次体检“待结论”考生的体检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关于复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在体检结论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至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复检只安排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833-2487564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25年3月28日

 

原文标题:关于乐山市202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基层选调生、定向招考、四级联考和政法系统)进一步检查、补检和待结论考生体检结论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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