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助学助管员招聘5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因工作需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现将公开招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用对象和范围
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用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共计招用53名。具体招用岗位、名额和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0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邮箱:ybzyjsxy_rsc@163.com。
咨询电话:0831-8271209。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用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和《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用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报考信息汇总表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以下材料压缩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办理报名手续,邮件主题及压缩包请以“报考岗位名称(代码)+姓名+电话”命名。因报名材料不完整、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未能成功报名,责任自负。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报考信息汇总表》(excel表格)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留学归国人员应持2025年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7月3日10:00至7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邮箱查阅是否初审合格。
(三)发放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邮箱领取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实操)、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贯穿招用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
管理助理岗: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学助理岗:考试包括笔试和实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实操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政要闻、综合能力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公布面试(实操)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实操)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实操)。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的3倍,则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操)。进入面试(实操)环节的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实操)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实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实操)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实操)通知单。
(三)面试(实操)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实操)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实操)的时间及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管理助理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教学助理岗采取现场操作方式;面试(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实操)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实操)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的面试(实操)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实操)工作结束后,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实操>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参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心理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实操)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是否存在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实施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记录。查询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实操)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报到。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管理助理与学校或经资公司签订1年期服务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薪酬待遇为4万元/人/年包干经费。
(二)教学助理(机械类、材化及化学专业类、建筑专业类、电子信息类)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校聘人员管理办法(2024年版)》相关规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执行薪酬和管理等。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实操)、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本公告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3日
原文标题: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用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zy.cn/info/1058/9580.ht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