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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6类岗位实务
第一节 法官助理
一、职责
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法官助理的职责具体确定如下: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二)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三)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四)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五)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六)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七)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八)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九)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十)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十一)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十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二、论述
1.心得:带上五心做好法官助理
担任法官助理,我秉承着虚心、细心、耐心、热心、信心的“五颗心”工作理念,虚心请教做好学习者、细心办事做好辅助者、耐心养性做好对话者、热心待人做好共进者、信心满载做好冲锋者,获得了很大的成长和进步。
★虚心请教,做好学习者
从学校到社会、从书本到生活、从理论到实践,是一场很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