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四川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泸州市职位)补充录用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
请考生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泸州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事宜的公告》附件中查询是否进入体检。
二、体检安排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5年7月30日上午9:00前到四川省泸州市司法局(江阳西路11号)电梯口报到,再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证件照(2寸近期免冠),照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参检。
2.体检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约600元(现金或微信均可,体检医院收取,按实结算)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后参加体检。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并上交移动电话等电子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体检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制服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裤袜。
4.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5.考生应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和安排,遵守体检工作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6.考生须在体检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体检时,一律称呼考生体检编号,考生不得将自己的姓名以任何方式告知体检医务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后离开体检医院,考生不得在体检医院区域逗留。
7.女性考生若是在月经期间或怀孕(包括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怀孕(含母乳期内)考生需递交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生育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8.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按医生指导如实填写《公务员体检表》相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考生应配合医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勿缺检漏检。因缺检漏检或自动放弃而影响录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考生应遵守并配合。
10.考生违反体检规则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联系电话:0830-3101656
泸州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泸州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泸州市职位)补充录用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7ce0e5f7c7a34b589bdf5de0c49e1d4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