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四川本土必知司法事件(十)。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二 经济纠纷
1、四川杰创诉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浩能合同纠
1.纷案
【案情介绍 】
2021年4月7日,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杰创”)与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嘉拓”)签订《国内物资采购合同》,约定四川杰创以1937万元向新嘉拓采购符合正负极双层挤压涂布机技术规格书的正极涂布机2台设备。20214月9日,四川杰创又与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浩能”)签订《国内物资采购合同》,约定以1937万元和3794万元分别向深圳浩能采购符合正负极双层挤压涂布机技术规格书的正极涂布机2台、负极涂布机4台设备。
四川杰创在使用新嘉拓提供的正极涂布机及深圳浩能提供的负极涂布机过程中,发现自2022年6月份起,使用上述涂布机生产的电池在客户端中存在质量问题。2022年11月,四川杰创别向二被告发函提出质量问题,要求检查整改。四川杰创认为,因二被告提供的设备质量问题,导致其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隐患,大量客户流失,产生了客户索赔损失以及库存产品质量损失。
【案件结果】
四川杰创要求新嘉拓支付违约金193.7万元;要求新嘉拓和深圳浩能共同赔偿经济损失7580.5088万元及承扣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费等费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民辖终17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典型意义】
明确质量问题的认定标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设备质量是否合格、质量问题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的认定,需要依据相关的技术鉴定和证据规则。本案的审理和裁决为类似案件中质量问题的认定提供了参考标准,有助于司法实践中更加准确、公正地判断产品质量纠纷中的责任归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在裁决时需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范围。这为今后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案件中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借鉴,丰富了司法实践中的裁判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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