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上半年广安市中小学教师招聘255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8:30-5月11日8:30。 广安市中小学教师招聘,2021上半年广安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网获取。
特别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5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6日至2003年5月6日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尚在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1年5月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6日8:30至5月11日8:3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BM.e21cn.com)。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职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园区人社、教育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和招聘单位相互配合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考生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5月11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5月11日(工作时间内)12:00前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508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0826-2665378)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3:1,部分急需紧缺专业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放宽到2:1(详见《职位表》),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5月25日8:30至5月29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50%)。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0%。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2012年4月13日省人社厅、教育厅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相应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枣山园区职位纳入岳池县一并安排)。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