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幼儿园教师招聘100人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10日。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幼儿园教师招聘 。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网获取。
因翠屏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翠屏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以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招聘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38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9周岁)。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学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100个,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9日至10日9:00-12:00,14:00-17:00;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
现场报名前请于2021年7月4日9:00至2021年7月8日17:00期间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网址:https://www.wjx.cn/vj/eaZIIBB.aspx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2)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
(3)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所报考岗位以现场报名为准。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其他事项。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经现场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如委托他人代领笔试准考证,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方式详见《岗位表》。
(3)领取面试通知单:
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领取。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如委托他人代领面试通知单,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总成绩排序原则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