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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二季度成都市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师(考核)招聘18人

2022-05-27  |  来源: 崇州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2第二季度成都市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师(考核)招聘18人,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9日。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师(考核)招聘,2022第二季度成都市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师(考核)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教育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8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9.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9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教育局(崇庆中路148号)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82184821。

(三)报名程序:

1.上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附件2)1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1份)。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组成。

1)资格初审。由崇州市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低于1:2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初审情况、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资格复审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告。

2)资格复审。由崇州市教育局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及名单报崇州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3.其他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若发现应聘人员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在《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情况和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告。

六、考核

由崇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临时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地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由崇州市人社局和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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