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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安市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134人

2022-07-07  |  来源: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2广安市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134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4日。广安市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2022广安市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生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岗前培训、选岗等需遵循本地疫情防控要求,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等,若因考生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岗前培训、选岗的,责任自负。同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为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公办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根据《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从事幼儿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的(以缴纳社保为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加分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加2分、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加1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7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在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1室(广安市广安区渔林街5号)。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熟悉公告内容。报考者在广安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报考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报考职位”栏直接填报“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同时粘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及加分初审。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报考者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加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报名时可提供学生证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现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考核前提供与报名登记相符的毕业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两科笔试成绩),并现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束前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按自动丧失已获得的聘用资格处理)。资格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同时现场确认加分情况。

4.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佐证资料(未取得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5.查询报名情况。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每天上午10:00前在一楼公示栏公告当天以前报名情况,报考者可自行查阅。

(二)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上交报名资料前,需现场缴纳报名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通过资格初审未现场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5:1,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将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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