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0年春季内江市东兴区区公办学校公开考调教师90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8日至4月10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教师招聘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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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充实东兴区学校教师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系统人事调配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规定,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调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学校、学科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本次考调的内江三中、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幼儿园面向东兴区内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考调,其余学校面向东兴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考调。
(一)东兴区外公办学校教师报考:须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二)东兴区内公办学校(含高桥、胜利街道所属学校)教师报考:1.通过公开招聘的区内在编在职且未在区内学校间调动的教师须在
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2.公开考调的区内教师须在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考调到东兴区首次聘用学校编制管理;
3.外区调入区内学校的教师、原国家分配到区内学校的教师及通过公开招聘的区内在编在职、已在区内学校间调动的教师,要求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名时属东兴区内在编在职教师须经现所聘任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属东兴区外在编在职教师,报考时须提供现编制学校书面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4.符合考调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春季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7.2016年以来参加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已出文明确聘用资格但自己放弃的教师;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