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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公招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的通知

2020-04-22  |  来源: 内江人事考试网

【导读】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的通知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教师招聘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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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在2020年4月28日开展“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生综合测试工作,将报名考生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参加“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并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1777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按顺序装订)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表》2份(请按公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简历材料;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有效的本科、研究生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等情况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确因疫情无法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延后提供,但必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就读学校盖章件)。确因疫情无法取得的,应提供成绩单打印件以及现场展示电子成绩单。

(5)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有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7)在职人员报考者,应提供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确因疫情无法取得相关材料的,可签署承诺书后延后提供。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3.参加资格复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综合测试或聘用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学院现场发给《综合测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综合测试资格。

二、综合测试

(一)综合测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的考生。

(二)综合测试时间:2020年4月28日9:00开始。

(三)综合测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四)综合测试注意事项

1.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综合测试当天上午9:00前到达综合测试地点并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综合测试相关流程及要求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执行。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从湖北地区或国(境)外返回国内来学院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的考生,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未隔离或居家观察14天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