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人事代理工作人员64人,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0日15: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教师招聘网获取。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实训实验和辅导员岗位人员以及从事军事理论教学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放人才交流中心,其薪酬待遇等按编制内人员等同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专业技术、实训实验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共计6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式为自主择业的)名额共计2名,从事辅导员工作、军事理论教学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的全部人员,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安排,以在我校邛崃产教园区工作为主。
三、应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熟悉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学历学位及技能等要求。
4.应聘专业技术、实训实验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式为自主择业的),不受年龄限制。
5.符合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6.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专业技术、实训实验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因疫情原因未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书面证明)。
应聘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式为自主择业的),学历应达到本科及以上。
(二)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考生须登陆学校官网(http://www.cdtc.edu.cn),通过学校人才招聘通道报名、查询报考状态、考试时间地点等通知、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状态会显示通过,考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安排、成绩及拟录结果均在学校官网发布,不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0日15:0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报考者以及应聘的军队转业干部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硕士研究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者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者以及应聘的军队转业干部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应不予录用。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报名者以及应聘的军队转业干部,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共1科,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内容。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学占40%,教育心理学占35%,高等教育法占25%。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待网上公布时间为准,考试地点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每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的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以企事业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个人养老保险记录为准,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和政策性加分,采用就高计算,不累计计算。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的报考者,应提供本人养老保险参保记录。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6月11日15:00前在工作时间将相关材料交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王老师(地址:成都市犀浦镇泰山南街186号,综合楼三楼,联系电话028-87843597),以便审查。因疫情防控需要,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加分认定材料,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泰山南街186号,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7843597
(2)收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15:00,以邮戳为准。
(3)建议使用邮政EMS或顺丰邮寄,备注“公招报名资料”。
(4)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fzrsc@126.com,邮件标题“岗位+考生姓名”。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