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四川教师招聘考试《幼教》学科知识核心考点(25)。更多教师招考信息,备考干货,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网。
核心考点25《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选)
第四部分 教育评价
二、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均是幼儿园
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 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
四、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实行以教师自评为主, 园长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其他教师和家长等参与评价的制度。
八、对幼儿发展状况的评估,要注意:
(四)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在幼儿面前慎用横向的比较。
(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既要了解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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