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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宝兴县委组织部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2019-05-13  |  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2019教师公招交流群: 533419591 备考题库:国培教师APP

宣讲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

宣讲地点: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更多优秀人才到宝兴干事创业,为建设“熊猫老家、幸福宝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应、往届均可)。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9月1日前,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位证书。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特殊紧缺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3.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等方面的能力。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引进时间

拟定于2019年5月17日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接受现场报名。

四、专业要求

专业不限。

五、引进岗位

宝兴县县级相关单位,具体岗位主要依据应聘者专业、特长、就业意愿以及本县岗位需求等综合确定,最大限度为引进人才提供发挥专业特长的岗位平台。

六、引进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七、引进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1)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带到四川师范大学本部现场报名(电子文档可提前发送至邮箱yabxrc@163.com)。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我县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对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资格条件的应聘者,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应聘者参加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测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

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2019年5月17日四川师范大学本部,具体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聘用手续。

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含试用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额外享受安家补助、人才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硕士研究生享受2000元/月的人才资助,发放3年;8万元的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免费入住人才公寓5年。博士研究生享受3000元/月的人才资助,发放3年;15万元的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免费入住人才公寓5年。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其管理办法和激励政策按照《宝兴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宝委办发〔2017〕1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实施

宝兴县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由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通讯地址: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1号第一行政中心4楼,电话:0835-6821448,18783552355。

附件:宝兴县面向全国常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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