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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成都市武侯区教师资格认定

2020-05-14  |  来源: 武侯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0年上半年成都市武侯区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上报名:5月11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更多教师招考信息,备考干货,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教资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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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整体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区将于2020年5月11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武侯区及高新南区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教师资格,请咨询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

(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级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本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认定时间:5月11日至8月20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网站注意事项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学校与所在地认定机构协商确定)。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五、疫情防控要求

我区将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本区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本网站有关通知公告或武侯区教科院微信公众号,按照本区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武侯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武侯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9日

 

原文标题:2020年春季武侯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dwh.gov.cn/wuhou/c121545/2020-05/09/content_b88961da2bb84074b969a9591444a7b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