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遴选考调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2内江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考调)招聘3人

2022-03-07  |  来源: 内江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2内江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考调)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8日。内江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考调)招聘,2022内江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考调)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优化内江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统战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规定,中共内江市委统战部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一批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内江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3名(主要从事综合文秘和党建工作)(详见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范围

全市符合考调条件的在职在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单位)人员以及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条件

符合内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相关规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3月7日以后出生)(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6.应在原单位工作满一个聘期,国家、省、市、县(市、区)规定有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党风廉政情况无影响流动的情形;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到定向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其他情形。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所需资料图片打包传至指定邮箱(邮箱号njswtzbgbk@163.com)。

3.报名时所需资料:《内江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经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现场审核报名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除报名表一式三份外,其余资料一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中共内江市委统战部干部科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通过人员应在考试前两天进行现场审核报名[现场审核报名地点:中共内江市委统战部(详细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547号226室)]。中共内江市委统战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1:5,若达不到1:5比例,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中共内江市委统战部官网、同心内江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考察

中共内江市委统战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中共内江市委统战部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考察。因放弃考察或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中共内江市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在内江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试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

四川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四川金标尺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

四川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想考编的同学都关注了我们!

金标尺点击关注
金标尺教育

热门招聘实时更新 备考干货关注查看 实时互动实时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