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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公告

2021-07-22  |  来源: 青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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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川县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青川县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予以公示,并将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请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带上本人相关证件及手续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其中:报考青川县沙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1130;青川县乐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1131;青川县乐安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1132;青川县木鱼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1133;青川县木鱼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1134;青川县关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岗位编码2021135;青川县曲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1136;青川县三锅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1137;青川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1138的考生,请到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应携带的资料:(1)《报名表》2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7)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等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暂定于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疫情防控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进入考点,应主动出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并入场扫码、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进入考点。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复审时和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8月6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请考生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并认真评估行程。如隐瞒行动轨迹,对疫情防控造成负面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

考生务必按本公告中要求的事项执行,不再电话通知,逾期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5772、7206543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 0839-7202492 、7202525

附件下载:

青川县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

 

原文标题:关于青川县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1072217265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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