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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眉山高频考点之公文中的那一抹红

2021-09-28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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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到了成都、眉山公基高频考点:发文字号边际成本,今天咱们继续了解成都、眉山相关考点之公文。

 

公文作为法定机关制发的文书,整体风格庄重、严肃,因此绝大多数格式要素颜色都为黑色。但是黑红搭配,经典永不过时,公文中也有红色的要素。今天我们就对公文中三个红色要素做一个详细的解读:

 

一、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二、发文机关印章 

 

 

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三、签发人签名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四、试题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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