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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29人

2021-09-28  |  来源: 三江人才网

【导读】2021下半年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29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1月30日。 南溪区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2021下半年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9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8)南溪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2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末除外)。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考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网络报名考生将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上传至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查

(一)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仅审查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填报其他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网络报名考生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发书面函或电话通知。如因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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