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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考核招聘3人

2021-10-21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21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考核招聘3人,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考核招聘,2021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考核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中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市监党组〔2020〕46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原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甲类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788号,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主要承担全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八大类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检验检测、检测技术研究开发、安全评定、技术交流、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责,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

二、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3名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符合《2021年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取得招聘岗位所需职称(职业)资格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1日。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接收报名材料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788号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主楼706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8-60607707

(四)报名时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1.按要求填写《2021年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现场提交纸质材料1份。

2.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备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持有的符合应聘条件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将2016年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含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填写在《2021年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上,并提供相关见证材料。

7.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应聘人员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年龄、学历、专业及职称、检验资质、科研成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其中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完全一致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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