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绵阳梓潼县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11月11日。梓潼县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2021绵阳梓潼县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中共梓潼县委党校(以下简称梓潼县党校)将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中共梓潼县委党校2021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热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六)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七)招聘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二)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六)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七)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八)梓潼县行政区划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11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报名地点: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梓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梓潼县城北新区4号楼2-50,联系电话:0816—8221496)
报名时所交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1份。
提示: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建议自备零钞。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本次招聘中,如果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1:10以下(不含1:10),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1:10及以上,先进行专业笔试。再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0分者,视为主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得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以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非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梓潼县人社局、梓潼县党校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